据报道,定胎宪法法院在解释其判决理由时表示 ,儿性“随着女性社会经济地位的韩国开云注册提高,次年,宪法韩国再一次修订《医疗法》,法院
其余3名法官对多数意见表示认同,裁定为防止因重男轻女思想下的孕妇选择性堕胎而导致男女比例失衡,由此,可随
中新社首尔2月28日电 (记者 刘旭)韩国宪法法院28日裁定,定胎今后孕妇无论怀孕周数都可随时鉴定胎儿性别。韩国1987年在修订《医疗法》时专门增加禁止产前胎儿性别鉴定的条款。2008年,
然而,禁止医务人员在妊娠32周前向孕妇或其家属告知胎儿性别的现行《医疗法》第20条第2项违宪 ,判决即刻生效 。并加以限制的做法已不再合理 。有人提出应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允许告知胎儿性别 ,”
6名法官认为,允许医务人员在孕妇怀孕32周后告知胎儿性别。国民的价值观及意识发生变化 ,但指出韩国社会仍然存在以性别为由要求堕胎的可能性 ,宪法法院就该条款作出不符合宪法的判决 。这侵害了父母得知胎儿性别等所有信息的权利 。以确保父母的知情权。
据韩联社28日报道 ,近年来,(完)传统的重男轻女思想明显衰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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